望都县2025年公开选聘高中学校教师公告
发布时间:2025-07-31 点击量:1327次 分享至
为望都县教育高质量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冀人社发〔2011〕9号)等文件,望都县高中阶段学校公开选聘教师20名,其中望都中学13名、固店中学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原则
坚持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及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选聘方式
采取直接面试考察的方式。
三、选聘岗位和数量
选聘岗位、数量和条件详见《望都县2025年公开选聘高中学校教师岗位信息表》(附件1)。
四、选聘范围和条件
(一)选聘范围
1.部属师范大学、省属重点师范大学师范类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2.国内部分重点高校及重点学科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不含定向培养生、委托培养生、在职培养生及独立学院毕业生)。
3.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留学回国人员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学历学位齐全。
4.具有岗位要求相一致的中小学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学历学位齐全。
(二)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与招聘岗位要求相适应的学历、学位、专业、任职资格、工作经历等条件。
6.年龄在18周岁及以上,35周岁及以下(1989年7月30日至2007年7月30日期间出生)。应届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的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84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中小学高级教师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9年7月30日及以后出生)。
7.严格落实教师资格准入制度,应聘者须有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应聘高中语文教师岗位的须具有二级甲等及以上普通话等级证书。专业审核以毕业证为准,任职资格审核与岗位要求相一致。
8.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7月3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和教师资格证,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9.机关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报名须经原单位同意,并在现场资格复审时提供同意报考的证明。
10.考生为领导干部子女或与招聘单位工作人员有亲属关系的,应当要求在报名时主动报告,从严审核把关,切实防范“近亲繁殖”问题。
(三)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回避关系是指: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检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选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
(四)不在选聘范围内人员
普通高等学历教育(非在职)在读学生(不含2025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最低服务期限的人员;现役军人。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人员;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的人员;正在接受组织调查的人员;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聘用后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
选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采取网上报名与资格审查和现场资格复审的方式。每名考生在发布的选聘岗位中仅限报考一个岗位。
(1)报名网址:http://110.249.194.121:82
(2)报名时间:2025年7月30日9:00至8月6日17:00,网上资格审查截止时间为8月7日12:00。现场资格复审时间:2025年8月7日9:00-17:00,地点:望都县教育和体育局三楼会议室。
2.现场资格复审需要提供的材料:
(9)国(境)外高校硕士研究生及以上毕业生,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学位认证报告。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进入面试。因报名时所填报信息不实、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不符合应聘条件或无故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者,取消进入面试及后续资格。同时,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无论任何环节,一旦发现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5.面试与保定市第一中学、保定市第二中学、保定中学选聘教师面试一起进行。
体检参照《公务员招录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初检不合格可以复检一次,复检不合格取消聘用资格。
如有体检、考察不合格或自动放弃考生,取消聘用资格,在同一岗位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考生中按成绩依次递补,并对递补考生进行体检、考察。
根据面试成绩及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事业单位招聘专题和望都县人民政府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无异议者,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报县人社、编办、财政部门办理聘用、流动、入编、增资、社会保险等手续,纳入事业单位管理。2025年9月31日前完成聘用相关手续办理工作。
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按相关政策规定落实试用期管理制度。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1.选聘工作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下进行。对违纪违规行为一经发现,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严肃处理。其他未尽事宜,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相关规定执行。
文章来源:https://www.wangdu.gov.cn/col/1618975508376/2025/07/29/1753779134680.html
附件:附件1 望都岗位信息表
附件:附件2望都资格复审表
附件:附件3望都教材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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